服務條款

關於服務條款
株式會社GILL COMMUNICATIONS(以下稱甲方)就其營運的線上中文教室「NetChai」上提供的所有服務(以下稱本公司服務),針對本公司服務的申請者及會員(以下稱乙方)之使用制定下列服務條款,乙方一經使用本公司服務,即視為已同意本服務條款。
第1條 服務條款的範圍
服務條款的適用範圍包括本公司服務網站所規定的內容,以及甲方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發送的資訊。
第2條 本公司服務的註冊
第1項
乙方應依甲方規定的手續,註冊本公司服務。
乙方於註冊本公司服務時,視為已確認並同意下列事項。
1.詳細閱讀服務條款並同意其內容後,再註冊本公司服務。
2.安裝Teams。
3.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Microsoft帳號、密碼及其他項目均須登錄真實且正確的資訊。
並由乙方自行負責妥善保管註冊時設定的上述資訊。
4.確認通訊環境不會影響本公司服務的使用。
5.乙方為未成年人時,須取得監護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依甲方規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使用費用。
7.在甲方提供課程的教師中,不僅包含甲方的正式員工、兼職人員,也包含承攬契約者、委任契約者。
8.甲方將以提供課程為目的,把乙方註冊的使用者名稱、Microsoft帳戶刊載於本公司服務的預約頁面等處。
9.提供課程的教師因故無法授課時,將改由其他教師授課或安排補課。
10.上課時因Teams通訊狀態不佳而影響課程進行時,如經甲方確認教師的通訊狀態可正常通話,且不認為Teams或網際網路發生大規模故障,則不列入補課對象。
11.乙方不得對甲方及在甲方提供課程的教師實施性騷擾、精神騷擾等騷擾行為。
第2項
乙方對本公司服務的註冊,於甲方以電子郵件就前項註冊手續發出承諾通知時即告完成。但在甲方確認乙方付款之前,甲方得限制乙方使用本公司服務。
第3條 禁止行為
第1項
乙方於使用本公司服務時,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乙方將使用本公司服務的權利轉讓予他人、供他人使用、買賣、變更名義、設定質權或提供擔保。
2.侵害甲方的名譽、信用、著作權、專利權、新型專利權、設計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
3.違法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4.妨礙本公司服務營運的行為。
5.將本公司服務用於營業行為、營利目的及其準備的行為。
6.向本公司服務的其他使用者及教師勸誘或助長違法行為的行為。
7.使本公司服務的其他使用者及教師蒙受經濟、精神損害或不利益的行為。
8.與透過本公司服務認識的其他使用者及教師,在本公司服務以外進行私下接觸。
9.犯罪行為及可能導致犯罪的行為。
10.對教師的騷擾、不當行為等妨礙課程進行的騷擾行為。騷擾行為的認定,由甲方在向教師確認事實後判斷。
11.打探教師的雇用條件、客服中心所在地、網路線路等甲方未對外公開的機密資訊的行為。
12.包括收發電子郵件在內,無論線上或線下,本人或其代理人試圖與教師私下接觸的行為。
13.勸誘教師至可能與甲方競爭的服務或企業工作的行為。
14.對客服人員惡言相向、威脅,或妨礙客服業務進行的行為。
15.多名用戶共用同一帳號的行為。
16.持有多個帳號,以其中一個帳號預約課程,於取消後隨即以另一帳號預約該課程並上課的行為。
17.對教師及本公司工作人員做出依社會通念明顯失禮的言行及洽詢
18.其他甲方判斷不適於使用本公司服務的行為。
第2項
乙方於使用本公司服務時,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乙方實施前項第5、7、11、13、14款所定之行為,並因此主要導致下列情況發生時,每涉及1名教師,乙方應向甲方賠償100萬日圓。
此外,該賠償責任於乙方退會後仍然有效。
1.教師不再持續於甲方工作時。
2.教師開始持續於可能與甲方競爭的服務或企業工作時。
第4條 註冊的不予承認與取消
第1項
乙方如符合下列事由,甲方得不予承認其註冊或取消其註冊。且已支付的金額一概不予退還。
1.乙方並非實際存在時。
2.乙方申請時有虛偽、誤填或漏填時。
3.乙方已註冊本公司服務時。
4.乙方過去曾被甲方取消註冊核准的情況。
5.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信用卡已被停用處分等的情況。
6.乙方過去曾怠於支付費用的情況。
7.乙方為未成年人、成年受監護人、受保佐人、受輔助人之一,且註冊時未取得家長、法定監護人等同意的情況。
8.乙方有前條規定之禁止行為的情況。
9.乙方隸屬於經營與甲方競爭服務(提供線上中文課程)的公司(含兼職),或受該公司委託進行調查及類似行為的情況。
10.因其他事由,甲方判斷乙方使用本服務不適當時。
第2項
乙方依前項第2、3、8款所定之註冊不正使用甲方服務時,甲方將就每次不正使用向乙方請求10萬日圓。另乙方依前項第9款所定之註冊不正使用甲方服務時,甲方將就每次不正使用向乙方請求100萬日圓。該賠償責任於乙方退會後仍然有效。
第5條 服務條款的變更
甲方得不經乙方同意變更服務條款。
變更後的服務條款於網站上公布時即發生效力,乙方應預先同意其效力。
第6條 註冊資訊的變更
乙方向甲方登錄的註冊資訊內容如有變更,應立即辦理註冊資訊變更手續。
因乙方怠於變更註冊資訊而產生的乙方不利益及其他負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7條 註冊資訊的處理
第1項
甲方應依甲方另行規定的隱私權政策管理乙方的註冊資訊。
但於下列情況,可能向第三方提供或揭露乙方的註冊資訊。
1.取得乙方同意時
2.依法令等規定,公家機關要求甲方揭露時
3.將以英文字母登錄的暱稱刊載於本公司服務的預約頁面等處時
第2項
乙方應嚴格管理並保管註冊資訊。因乙方遺忘、遺失註冊資訊或管理不周所造成損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如得知自己的註冊資訊遭他人不正使用,應立即通知甲方,並遵從甲方指示。
第8條 休會與退會
第1項
乙方可於每月合約更新的時點,依規定方式辦理休會手續(服務停用手續)。請於聯絡我們表單中選擇「關於休會」,並在洽詢內容中填寫希望休會的意旨後送出,於收到甲方回覆郵件時,即於下次更新日辦理休會。如於每月月費付款日的前兩天之前送出休會通知,自該時點起不再產生任何費用。乙方亦可依上述程序退會。乙方一經退會,即喪失本公司服務的一切權利,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請求。
第2項
1.乙方以銀行轉帳支付使用費,且有效期限剩餘1個月又1天以上時,可辦理休會。
2.休會以付款日起1個月為單位辦理。但不得追溯過去辦理休會。
3.復會以付款日起1個月為單位辦理。
第9條 關於方案變更
方案變更原則上以付款日起1個月為單位辦理。方案變更的詳情與手續請參閱「常見問題」頁面
第10條 服務規定
乙方應事先同意並遵守下列各項服務規定。
第1項
乙方以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另行規定的使用費,即可使用本公司服務。

1.以信用卡或PayPal支付1個月份的使用費
2.以銀行轉帳支付1個月或數個月份的使用費
第2項
乙方依前項第1款完成付款後,包月制方案如未依前條規定辦理休會或退會手續,即視為有意繼續使用本公司服務,於付款日起1個月後的有效期間屆滿日,以相同費用自動更新用戶註冊。點數制方案則須每次另行購買點數。
第3項
乙方依本條第1項第2款所定手續完成使用費支付,使用本公司服務1個月或數個月後,如欲繼續使用本服務,須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甲方規定辦理本公司服務的續約手續,並支付1個月或數個月份的使用費。
第4項
甲方為向乙方提供具一貫性的服務,將記錄課程中取得的資訊。
第5項
前項所取得的資訊可能包含乙方的個人資訊。
第6項
甲方於第4項、第5項取得的資訊,僅用於向乙方提供服務。
第7項
甲方為順利提供服務,可能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看。
乙方應事先同意並了解,其所參加的課程可能受到甲方監看。
第11條 服務的提供期間
第1項
乙方自甲方依服務條款第2條第2項承諾其本公司服務註冊之日起,即可使用本公司服務。
第2項
乙方依服務條款第4條或第8條之規定停止使用本公司服務。
但因第4條事由停止服務時,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服務之時點為服務停止日;因第8條事由停止服務時,以乙方通知休會或退會之時點的有效期限日為服務停止日。
第12條 服務的中斷與終止
第1項
甲方得以事前或事後透過網站或電子郵件通知的方式中斷或終止本公司服務。此外,因Teams故障、國內外政治情勢、自然災害等不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致難以提供本公司服務時,甲方得中斷服務。
第2項
乙方應預先同意,於中國的法定節假日,甲方可能無法提供服務,或可提供的課程數量較平時明顯減少。
第13條 資訊發送
甲方得向乙方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廣告、問卷調查等。
第14條 Teams的使用
甲方使用Microsoft Teams提供的服務來提供本服務。關於Teams的使用,乙方視為已同意下列內容。
1.關於通話軟體的功能及其使用條款,乙方應遵從Teams的相關規定。
2.於使用本公司服務前下載通話軟體並確認其功能,為乙方的責任。
3.因通話軟體及其使用所需硬體的故障或設定不當而無法使用本公司服務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4.對於課程開始後發生的通話軟體本身功能的故障,本公司概不負責。
5.透過Teams聊天等方式開啟教師傳送的檔案或NetChai 以外的URL時,由使用者自行承擔風險開啟。即使因教師傳送的檔案、URL導致病毒感染等損害,本公司亦概不負責。
6.乙方註冊的Microsoft帳戶及電子郵件地址,將以提供課程為目的,在本公司服務的預約頁面等處向教師公開。乙方註冊的Microsoft帳戶及電子郵件地址,不屬於甲方依另行規定的隱私權政策、採取合理且必要的預防措施加以保護與管理的個人資料。
7.如乙方不希望向教師公開私人使用的Microsoft帳戶等特定Microsoft帳戶,乙方應採取合理且必要的預防措施以保護及管理自身的個人資料,例如另行取得專供甲方使用的Microsoft帳戶、向甲方註冊並用於課程等。
8.甲方對因Teams方面的因素所產生的問題概不負責。
此外,關於Teams所提供服務的諮詢,甲方一概不予受理。
第15條 賠償責任的限制
乙方同意,對於因下列事項引起或與之相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害,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1.使用本公司服務,或無法使用本公司服務
2.甲方管理的乙方資料遭不正存取或不當竄改
3.本公司服務中第三方的發言、傳送或行為
4.本公司服務的學習效果等
5.因乙方在課程中傳達的資訊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6.使用本公司服務時,即使乙方未能滿意地使用,但屬於下列情況者
 a)因學員人數急遽增加,或中國方面發生通訊故障等導致可提供課程數量驟減,致使課程供應暫時不足的情況
 b)無法預約所希望時段課程的情況
 c)無法預約特定教師課程的情況
 d)因中國發生停電、通訊故障而不得不中止課程的情況
 e)所預約的教師因故無法授課時,改由其他教師授課或安排補課的情況
7.其他與服務相關的事項
第16條 著作權及所有權
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的商標、標誌、內容等的著作權與所有權均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禁止乙方擅自使用。
第17條 準據法及合意專屬管轄法院
本條款以日本法為準據法。因本公司服務或服務條款而於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糾紛,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附則 本條款自2010年9月10日起實施。

2016年11月1日修訂